死灵法师只想种树_085 我们是不是来的不是时候?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085 我们是不是来的不是时候? (第3/5页)

面八方传来。

    祭坛附近的气氛顿时紧张了起来。

    唯有那象鼻人还在一脸期待地问道:

    “所以这次的敌人到底是谁?事后能让我摸摸他的大腿吗?”

    ……

    策反。

    死灵法师内战神技组合「蛊惑 混乱 策反」三大王牌之一中最顶级的法术。

    哪怕在没有配合的情况下。

    策反仍然是一个优秀的有些过分的法术。

    它可以强行和敌人争夺某个不死者单位的控制权,这个过程视争夺激烈情况大约会持续3~15秒,15秒过后,哪怕双方仍是僵持状态,这次策反也算是失败了。

    然而这个法术最bug的地方就是,失败之后几乎没有任何损失,由于争夺控制权的战场是发生在别人的不死者身上,主动释放者连专注削减、精神虚弱这些常见的施法失败的惩罚都不会出现。

    而一旦让它成功,被策反的不死者将会视为「临时单位」直接加入己方的战斗之中。

    虽然临时单位无法自爆,但两军交战之际,阵中某位大将临时反手造成的伤害也够大的了。

    相比起来,连续策反看起来美好,其实作用也没有那么大——

    策反的连续使用会有发生显著的效用递减。

    通俗来说,就是第二个被策反的单位往往需要更高的判定值才能成功将其从原主人手里撬走,而第三个又更甚,如此难度不断提升。

    一般到第七八个的时候,就是免费策反效用弱到了连一阶法师都足以抵挡的时候。

    所以用它来对付不死者大军是不合适的。

    这玩意儿就是针对不死者的单体神技!

    更妙的是。

    被策反过来的单位属于临时工合同,可以随便玩。

    玩坏了,玩残了都没有关系。

    反正随时都可以解雇,不占契约槽,不消耗法力,最多付出一点精神力和负能量。

    “赞美永远的死灵少女!”

    这一刻。

    马修诚心诚意地在心里歌颂着丹妮娅的名字。

    这个法术太重要了,他也不指望能策反传奇单位了,但弄几头骨龙回来还是大有机会的!

    “听休一说,布林肯手底下似乎就有好几头骨龙!”

    马修眼底闪过些许美好的憧憬。

    但他很快就从沉思中解脱出来。

    马修花了将近五分钟的时间,才终于向波波解释清楚自己不是真的在吃屎之后,外头又传来了休一的声音:

    “马修先生?这里可能需要你出来看看。”

    马修忙走出去。

    顺着休一的指引,他在营地北边看到了一个正在孤单游荡的身影。

    “她跟了我们一路。”

    休一神色复杂地打量着马修和远处的僵尸小姐。

    “我知道了,让我来解决吧!”

    马修心中一动。

    僵尸小姐运气算好的,由于位置偏远,没有被死者天球吸走,成了为数不多至今还在沼泽里游荡的不死者。

    这可能是丹妮娅离开前给它们设置的指令。

    马修之前没办法处理她,主要是她属于有主的不死者,他没自信能从丹妮娅手里挖墙脚。

    现在不同了。

    他打算试试策反。

    于是他轻轻地走了过去,对僵尸小姐打了招呼:

    “你好,我们又见面了,很感激你在那天晚上的帮助。”

    马修微笑着打出了感情牌。

    僵尸小姐疑惑地看着他,呆了片刻后,就是猛地一口咬了过来!

    马修急忙一个后撤步躲开,然后对着她的脑门就是一个「策反」!

    ……

    「提示:策反成功,你获得了“呆头呆脑的僵尸”的临时操控权!

    你将拥有她72小时的使用权」

    ……

    僵尸小姐立刻呆住不动了,一副任君采撷的样子。

    这么简单?

    马修也是呆了一下。

    不过他很快回过味来,丹妮娅不管离开干嘛了,她对这里的不死者掌控已经微乎其微。

    自己策反的过程中,完全没有遭遇抵抗,这或许僵尸小姐在潜意识里愿意配合自己有关系。

    只是这种太过顺利的策反反而失去了占有的快感。

    马修索然无味地想到:

    “可惜憎恶大哥飞了,不然把他策反过来,才叫一个带劲。”

    处理好僵尸小姐后。

    休一走过来说道:

    “我刚刚巡视营地周边情况的时候,又用不知追踪了一下拜龙教的去向,发现不仅是布林肯不在雨林里了,就连其余的拜龙教徒也销声匿迹,这显然不合理。”

    他认真地分析道:

    “布林肯自己可以传送走,但他并未掌握着多人远程传送的技术,所以我怀疑他们躲了起来。”

    马修点了点头,他理解休一的意思,拜龙教躲起来肯定不是在躲自己,而是另有目的。

    于是马修试着沟通黑榕梦境。

    很快的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