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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灵器 (第3/3页)
此时,身后不远处,一个声音道:“老板,我要这对金环!” “唔!老板,若是前面的二人不买的话,是不是先轮到我了?”陈天鸿没有回头,对最临近的店伙计说道,“我要了这对龙凤金环!” 店伙计是一位六旬老头,一脸笑意的点了点头,道:“本坊规矩,的确是先到先得!少侠既已相中,那请付钱拿货!” 陈天鸿豪气的取出五千两银子,待店伙计清点后,便取下金环,掂量了一番,摇头道:“使着不顺手呢!真是浪费!” 面前的二人本是不忍直视,听到这气人的话,不禁转过头来。只见一位英俊的青年亦正笑意盈盈地看向前方。 “此金环到了我手,若是不用,着实浪费。若是卖给店家,多半难以回本。二位若是能出一半的价,我就忍痛成交。不知二位意下如何?” 陈天鸿并不认识眼前的二人,二人也不认识陈天鸿。周围的人皆被陈天鸿的举动闹迷糊了。 青年道:“我们是穷了些,但还没有沦落到被人可怜的地步!” 陈天鸿暗吸一口气,发现自己的行为的确有些欠妥,脸微微涨红。十分尴尬的笑了笑,在收起时,喃喃道:“算我倒霉!” 大家继续向前。陈天鸿的目光曾停留在几件灵剑上,但最终还是不太满意的走开。大概是走到中圈进入内圈的拐点处,陈天鸿再一次停下了脚步。这回,吸引他的是一根`棒。 剑,兵器之首,是高贵的象征,是无数修士最喜欢的灵器,没有之一。离火坊也不例外,摆卖的灵器,剑类占百分之九十。 连续成交的十余笔买卖中,唯有那对龙凤金环是个例外。其余皆是剑。当陈天鸿再次站在一根`棒前时,关胜等人都有些不能理解了。 棒的标注是:如意棒,上品,三千六百斤,八千两银子! 棒长约二尺四寸,婴`儿手臂粗细,两头是金色,各约四寸长,中间是大红色,赤红如烈日之光。 离火坊的规矩之一是:无意向、不出价者,不能动悬挂的灵器! 陈天鸿思索良久,心道:当今天下,以剑修最为盛名。可不知为何,我怎么觉得我与此灵器十分有缘?难道我真是个怪胎? “老板,我要这根如意棒!” 附近的是一位中年人,缓步走过来,道:“刚才接到通知,这根如意棒涨价两千两!” “成交!” 陈天鸿如数付了一万两白银,才将如意棒拿在里。很轻,心动之下注入灵力,顿见金光闪烁,夹杂着赤焰烈光,将商铺照的通亮。少顷,如意棒上的光芒才慢慢消散。 “我想,要是我明天来的话,这件灵器大概成了非卖品!” “不知道!”中年人淡笑道,“不过,它现在已经归你,你可心安了!” 陈天鸿选到心怡的灵器,自然无心恋战。可当走到内圈的中间时,一柄匕首映入眼帘。那柄匕首,十分精美,通体淡蓝,流光如波,无锋无刃,却显得极其锋利。 匕首标注:蚀月刃,上品,一万二千两银子! 陈天鸿几度欲开口,最后却是没有开口。因为他知道,这柄匕首定是又涨价了,而且涨的很离谱。他突然觉得,自己完全就是一个农村来的、从未见过世面的穷小子,见到随便一样好看的灵器,便动了心。 一想到这里,心里很不是个滋味。但他按捺住了,继续向前走去。直至随着人潮走出离火坊,继续顺着街道上涌动的人潮,向长虹楼走去。 不知何时,甄不易与蒲司懿二人挤出人群,闪身近前。甄不易低声耳语几句,陈天鸿的脸色没有变化。 “这事与我们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