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二代家的小白脸_第107章 墨迹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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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7章 墨迹 (第1/1页)

    秦轩在心中大叫:“不行,这首诗我早就知道,快把愉悦值还回来。”

    系统:“宿主亲自确认,无法退货。”

    秦轩气得鼻子都歪了,但也没办法,谁让他当时没下定决心呢,让小白脸系统钻了空子。

    他想了想,觉得这不是跟系统说废话的时候,又问道:“那这首诗能必胜吗?”

    系统:“无法确定。流传度最广的诗词不代表最好的诗词,另外,宿主所在地方属于客场,再好的诗词也没有必胜把握。”

    秦轩心中更加卧槽了。

    太坑了,简直跟某些无良商贾一样,只管卖不管质量如何。出了问题都不带负责的。

    事到如今,他也只能硬着头皮上了,希望这一首脍炙人口的诗词能在这个世界也得到认可。

    他犹豫了片刻,然后动笔了。

    一行大字缓缓在笔尖下绽放而出。

    “清明时节雨纷纷”,字写得苍劲有力,倒也为诗句增添了不少印象分。

    书法也是他从系统那里兑换的,不然的话,凭他另一个世界的身份,用的都是硬笔书法,上来就写毛笔字,不露丑才怪。

    只是,他字虽然写得好,可这诗文的第一句意思太过直白,与平常说的话语都很接近,在外人眼中看去就有些徒有虚表的意思了。

    太浅薄了,过于粗劣,不像是什么名句诗文,更像是寻常人之间的闲话家常。

    “秦公子怕是要输了。”

    “差距太大了,一边是美人一边是村妇,高下一看便知。”

    一群人低声议论。

    虽然诗文才只写了一句,但在他们看来,胜负已经差不多能判定了。

    云泥之别。

    根本不用看后续诗句,开头就能看出一首诗的调子,如果说钱向文的诗是阳春白雪,那秦轩这首诗就是下里巴人。

    宛如孩童打油诗一般的文字,即便后面再怎么反转,又能高明到哪去。

    看到秦轩笔下的第一句诗之后,钱向文心中大定,同样觉得自己这次必然会获胜。

    诗文脉络上对方就落了下成,还如何能与他精心炮制的诗文比较。

    硬要放在一起的话,也只能贻笑大方罢了。

    “此次比试,必胜!”

    钱向文十分有底气,看向众人的时候已经下意识的开始挺胸抬头,俨然已经是迫不及待等待众人出言恭贺了。

    秦轩的诗文越劣质越好,越粗俗越好,只有这样,才能映衬的出他诗文的绝妙。

    他心情大好。

    心中已经开始畅想今后几日的情景了,只要自己一出门,就会有无数的少女迎上来,美人赠扇,娇娃欲语还羞……

    他将成为当之无愧的苍城第一才子,文名远播。说不准还能因此被举荐,然后捞得个一官半职,从此便可仰仗大燕王朝的气运之力,在修行之道高歌猛进,无人能及。

    南宫洛心情也不错。

    虽然这次出风头的不是他,但打的是秦轩的脸啊。

    众目睽睽之下,秦轩做出不堪诗作,与钱向文的诗文放在一起,一高一下,被映衬的黯淡无光。

    今日之后,秦轩将成为整个苍城的笑柄。笑他狂妄自大,笑他不知自己斤两,竟然挑衅苍城第一才子,不知天高地厚的与其比试诗文。

    说什么对于诗文有几分自信,结果写出来的不过是再直白不过的常言俗语。

    届时,看他还有什么脸面与赵秋月相处。

    “就凭你,还想奢望与天仙一般的女子成亲,做梦。”南宫洛嘴角勾起一抹冷笑。

    他有些迫不及待了,想看秦轩写完的全部诗文到底是什么水准。

    要是与第一句差不多,那对方与苍城的秋月仙子恐怕也就不会有什么交集了。

    世人皆知秋月仙子素净高雅,好诗文,爱音律,一般的才子对方都不屑一顾,更不要说普通男子了。

    没有文才,不通音律,还想与仙子一般的人物结亲,那绝对是痴心妄想。

    他是这么想的,与赵秋月那些犹如过江之鲫的追求者一样的想法。

    至于赵秋月内心是怎么想的,那谁也不知道……

    赵秋月神色平静,仪态淡雅。

    她没有露出什么失望情绪,因为,在她看来,秦轩写出这种诗文很正常,中规中矩,算不上好,但也不算差。

    就像是平常人为了韵脚强行拼凑句子一样,没什么出奇的地方。

    甚至,她觉得秦轩能写出这种句子已经很不错了,毕竟他以前浑噩了那么多年,最近才恢复正常。

    赵秋月也没有疏远秦轩,依旧站在原地看着,十分淡然。

    外人都以为她喜好高雅,轻视平凡之人,但那只是外人那么认为而已。

    她之所以不与人打交道,纯粹是因为性格,而非因为爱好。

    她喜静,不喜喧扰。

    所以,一直以来,她都少与人交流,对男子更是从不假以辞色。

    若是说谁会因为文采好,或是精通音律,就能让她青睐,那才是白日说梦。

    高看一眼是肯定的,她喜欢那些东西,但她喜欢的是作品,可不是人。

    一如澹台初梦喜欢吃肉包子一样,澹台初梦可不喜欢那些山猪。

    她只是喜欢吃而已。

    案台边。

    秦轩写出第一句诗就觉得有点不妙。

    杜牧的这首《清明》虽然流传度广,但论文才确实不怎么样,太过通俗,不仔细品味的话很难领略到其精妙之处。

    它重在意境,而非是文字的锤炼。

    一个个简单质朴的文字组合起来,构建出最为常见的景致,再以这种景致引发别人的遐想。

    这才是这首诗的妙处。

    他必须将速度放慢才行,不然,恐怕在场没几个人能领略到这首诗文的巧妙。

    “路上行人欲断魂”,这一次,秦轩写的速度就放慢了,一个字一个字的勾勒,像是在临摹什么孤本真迹书法一般,十分认真。

    不过,这在外人看来就是他在拖延时间了,知道自己必输无疑,所以想让丢脸的那一刻晚来一些。

    “墨迹什么,字写得好有什么用,最终决定胜负的还不是诗文好坏。”

    “他多半是退缩了,没看到钱公子诗文的时候觉得自己有点水准,能拼凑出几句诗,有获胜的可能。可在看到钱公子诗文的之后,心中知道算盘打空,所以想借着写诗来消耗时间,然后在心里琢磨个合适的理由脱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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