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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猪队友什么的太讨厌了 (第2/2页)
妇女,余超就呵呵了,不打女人,那得看是什么人! 对于这种缺德的人,再漂亮都敢打呢!更何况居然长得这么丑! 余超就这么呆呆地坐在床边,望着那两个小孩,心情激动无比。 暴力不能解决问题,但必要的时候,不也挺有用的嘛。 咳咳,得亏咱现在是省厅顾问,又有身份和理由,要不然换了其他情形,或许还真没那个胆量呢! 激动? 还是后怕? 余超自己也说不清,脑子里一片混乱,等到清醒过来时,只听见王助理的惊呼。 “余顾问,这就是丢失的孩子?咦,怎么还多了一个?不管了,先跟处里汇报下先。” 之后的事不用再提,反正余超浑浑噩噩地走了出去,连陈倩倩在一旁歉意地看着他都没发现。 “嘿,这位警官,好样的!来,坐我车,这次保证免费!” 余超抬头一瞧,哦,是送他们来的那个司机啊,这人怎么还在呢? 不管了,先上车再说吧,这会得冷静冷静,太特么刺激了。 这哥们可真能说,一路上驾驶平稳不说了,嘴里就没停过。 先是夸耀余超等人干的棒,然后又说了些乱七八糟的事,反正他谈性浓厚,余超都没能插上嘴说话。 这到了省厅外面,正说给他车钱,这哥们说啥都不要。 他质问道:“你是不是看不起我?袍哥人家,绝不拉稀摆带的,说了不要就不要,能拉哥子你一趟,回头有的是话题跟兄弟伙吹嘘的了。” 切,还袍哥人家? 你要真是的话,早就被关起来了好不? 不知道近些年在打黑除恶么? 真当电视里演的那些都是好人? 袍哥这称呼,换作是在民国那会,妥妥的灰色份子好伐! 余超自认为不是公务人员,也谈不上什么不拿群众一针一线什么的,这么点钱,别个不要你非给,闹啥呢闹。 他只能谢过师傅的好意,下车后,那哥们飞快地开走了,生怕他再给钱似的。 得,咱这也算是享受到一回天王巨星般的待遇了吧? 据李老师讲,当年他最红火的时候,坐出租车都不用给钱的。 啧啧,那年月他老人家跟天王巨星没啥区别,至少在这省城是这样的。 余超本想着就这么离开,可转念一想,完事了怎么也得打声招呼嘛,该有的规矩也得有,要不回头别人误会了那就不好了。 于是他来到庞处长办公室,可并没有人在,只得跟旁边办公室的同志打了声招呼,然后驾车回家。 王助理亲自带着人将那个被偷走的幼儿送回家的时候,啧啧,那场面不用提了,连同其他同志都有些受不了,太热情了啊! 至于那些个交接工作,以及后续的安排,这些都是下面的人忙活的。 可当他回来后,正说去找余超,却得知余超已经离开的消息,于是赶紧向处长汇报。 “什么?还发生了这样的事?太过分了,这个陈倩倩,成事不足败事有余!我看她老张怎么跟我交待!” 庞处长发火归发火,还是得替部下说好话嘛,领导不就是替属下背锅的么? 他亲自跟余超打电话,表示歉意什么的,余超当然说没关系啦。 毕竟不熟悉,能这么任性所为,没点来头能这么干么? 再说了,陈倩倩只是有些天真无邪而已,没有什么坏心眼,大男人跟小姑凉有啥好计较的呢! 本着不得罪人的想法,咳咳,这会回过神来,都有些后悔在出租车上说重话呢,当然要替别个解释几句了,得饶人处且饶人嘛。 心里却在说,猪队友什么的太讨厌了,你下回可别让她跟着咱就好呢! PS:各位读者老爷,能不能宽容大度点啊!咱就是一扑街萌新,经验不足很正常,多给点鼓励好伐?实在不喜欢,换书看就是了嘛!萌新玻璃心,伤透了有意思么?